消除事故隐患与事故案例分析

 (1) 2005年3月30日 某公司吊车司机在给电力公司施工时发生一起35t吊车倾斜,造成吊车起重大臂两节严重损坏事故:

     原因分析:这起事故原因主要是吊车司机没有按起重操作规程操作,当时吊的物体是直线18米A型水泥杆重量只有5t,因为是35t的吊车吊的物体只有5t所以吊车司机就没在重视,在物体落地只剩3米高时继续用放吊车大臂的方法,放落物体造成吊车整体失去重心,致使吊车主体倾斜向物体方向快速倒下,造成吊车大臂两节严重损坏,比较幸运的是吊车司机和其他人员都没有伤亡。(这真是小河沟里翻了大船

  

看这就是违章操作造成的结果:

   (2) 2005年3月31日 电力安装公司在施工66kv电力线路时,由于有一 10kv电力线路不能停电,66kv线路垂直于10kv线路上面,但必须还得施工所以必须在10kv线路上搭设封闭跨越架才能施工,当时负责搭设跨越架是由甲方公司负责搭设,在电力安装公司准备施工时,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作负责人在检查跨越架时发现,由甲方公司负责搭设的跨越架不担宽度没有按规程要求超过所架设的66kv线路的边线各 2米且小于边线以内,与带电的10kv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也不够规程规定的1.5米,只是1米以内,双面封顶也不符合要求,而且跨越架也不坚固所以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作负责人,向甲方公司提出拒绝施工的要求,甲方公司由于考虑施工进度不同意停止施工,声称由甲方公司负责看管导线,保证导线不会落到带电的10kv线路上,并没有对所搭设的跨越架做任何的改进,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作负责人,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电气工作人员的生命,在本公司承受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和其种种压力的情况下果断的停止了施工,所有设施和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对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分析:如果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作负责人不制止继续实施施工,由于当时施工任务是把66kv导线放落到地下后,由2台吊车起立杆塔,在将导线恢复在新立杆塔上,如果在放线和紧线的过程中一旦导线弹出或挂到跨越架上必然造成所放下的导线触碰到带电的10kv线路上,那么在杆塔上的10多名电工和杆塔下的数10名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必将受到威胁,这将是一场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

  也就是说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作负责人,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看这就是当时搭设的带电作业的跨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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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最后更新:2006年10月09日